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
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4 13:03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南新区科创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南新区科创城基
位: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平米。项目要求:按工程设计标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按期完工。项目发包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范围为包工包料。投标人资质:需三级以上。衡水车务段二〇二三年六月三日,衡水
)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注
)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注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建造师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
限公司新建制剂车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01)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一招标条件本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制剂车间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2万元,招标人为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6.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以上,并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设计案例至少1项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
准5.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6.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以上,并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设计案例至少1项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g43D g7
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六、付款及结算6.1 本工程没有预付款。6.2 月度结算6.2.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乙方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报送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