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理厂类 * 类水质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理厂类 * 类水质提标改造项目 (略) (略) 以丰审批核字[ * ] * 号、丰审批招标核[ * ]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唐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略) 理厂类 * 类水质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地点: (略) 市区以北的 (略) 区,还乡河,丰美大道东北侧。项目规模:总处理规模达到 * 万m3/d,要求出水达到类 * 类(DB * / *** B标准)标准。建设内容:1)对现状 * 0 吨/d (略) MBBR改造;增设精确曝气系统;2)拆除原 * 期废弃的生反池、 * 沉池和污泥浓缩池,在 * 期生反池的原址新建 * 万吨 m3/d 的臭氧催化氧化系统;3) 进行全过程除臭工艺改造;4)新建 * 万m3/d 规模尾水管及排放口,DN= * ,L= * 。5)增加两台鼓风曝气机;6)更新 * 台脱水机。7)更新1台离心潜水泵。计划工期: * 日历天。投资总额: * 0. * 万元 2.2招标范围:项目 (略) 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 (略) (略) 门颁发的“ (略) 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级资质”或“ (略) 业 (略) 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1.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2.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列 (略) 人名单。3.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 (略)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 (略) 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略) 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 * 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 (略) 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⑧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 至 *** * : * (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 ***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 * ,地点为 (略) 市 (略) 区公 (略) (丰韩路与 * 国道交叉口东侧 (略) ,天明物流大厦A座)第 *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市唐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至诚 (略)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 | 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嘉苑 * 期综合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淑香 | 联系人: | 刘月香、韩露 | 电话: | *** | 电话: |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略) : | / | (略) : | (略) 至诚 (略)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