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 (略) 理厂迁建项目(EPC+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 (略) 理厂迁建项目 (略) (略) 以唐审投资核字[ * ]9 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2.3.1建设规模: (略) 理能力为 * 万立方米/天,近期建设 * 万立方米/天。2.3.2建设内容: (略)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进厂管、尾水排放管、厂前区办公楼等生产和管理辅助设施、外部供电线路等。2.3.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 . * 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项目用地 (略) 施工项目的融资、勘察(含测量)、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勘察、测量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量能力;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1.2设计资质: (略) (略) 门颁发 (略) 业设计 *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3施工资质: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列 (略) 人名单。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 (略)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文件 3.1.3财务要求: * 日至 * 日;近 * 年( * 年度- * 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略) 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 * 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 (略) 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⑧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 (略) 理厂业绩,同时近 * 年(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 * 份合同额大于1亿元的EPC项目业绩,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 * 年(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来至少有 * 份设计规模不少于 * 万立方米/ (略) 理厂的业绩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 至 *** * : * ( (略) 时间,下同),在登录“ (略)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 * ,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学院路与 (略) (略) * 米路东)第 *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至诚 (略) | 地址: | (略) 市胜利 (略) | 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嘉苑 * 期综合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善利 | 联系人: | 刘月香、韩露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略) : | / | (略) : | (略) 至诚 (略)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