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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 * 年日常养护工程已由 (略) 省交通运输 (略) 以 关于青银等 (略) (略) * 年日常养护费用的批复(冀交公路[ * 号)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 * 】E * 号)。项目业主为 (略) 省高速公 (略) ,建设 (略) 费收入,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省高速公 (略) 。 (略) 条件, (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沿线。
2.2建设规模:
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ZK0 * -ZK * * 、K * * -K * * 段全长 * . * 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 (略) 互通,分别为:柳林庄互通、北曹庄互通、枣园互通、庄子头互通。K * * -K * * 段全长 * . * 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 (略) 互通,分别为:赵圈互通、庞家村互通、 (略) 北互通。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 年6月,工期为 * 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 * 年日常养护工程施工, (略) 内容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XH-RCYH1 |
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K * * -K * * 、ZK0 * -ZK * * 段主线及匝道、互通区、 (略) 广场的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
XH-RCYH2 |
邢衡高速公路 (略) 段K * * -K * * 段主线及匝道、互通区、 (略) 广场的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 (略) 门颁发的“ * 类( * 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近3年内( *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允许对 * 个标段报名,报名时 (略) 投标段。 (略) 人将组织投标人通 (略) 投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本项目只接受前2个投标人报名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 (略) 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 (略) (略) 为的( (略) 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 (略) 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 (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省公 (略) * 楼(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石清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按照“ (略) 省公共资 (略) ”(网址:http:/ *** )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于 * 日上午 * 时 * 分在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西路与西 * 环交口)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 (略) 投标段。抽签时,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每个标段只接受1个投标人投标。已报名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无需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准时参加抽签,投标人 (略) 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 (略) 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省公 (略) * 会议室(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石清路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的
(略)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中 (略) ”(http:/ *** ) 、“ (略) (略) ”(http:/ *** )、 (略) 省公 (略) 网(http:/ *** )、 (略) 省 (略) 政权力 (略) 网(http:/ *** )、 (略) 省高 (略) 网站(http:/ ***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省高速公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
地 址: (略) (略) 区北环西路 * 号 |
地 址: (略) 市建设南大街师大科技园A座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贺钰惠 |
联 系 人: 寇萌宇、康星赤 |
电 话: *** |
电 话: *** 9 |
传 真: *** |
传 真: ***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省 (略) 门颁发的“ * 类( * 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在 (略) 省交通运输 (略) 进行资质确认);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 *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 *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 (略)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3年( *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 * 致。 |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略) 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投标单位盖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略) 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略) 附业绩(需符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合同金额大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 *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养护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略) 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略) 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 (略) 分包。 (8)同 * 投标人在同 * 个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略) 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略) 文件规定: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 * 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 (略) 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 * 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略) 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规定; (4) (略) 文件规定; (5) (略) 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评标价: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略) , (略)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 (略) 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 * 个最高值和 *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 (略) 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略) 人计算的评 (略)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2.2.4 |
评标价 |
*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偏差率× *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 偏差率× * ×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5.1项不适用 3.3.2项至3.3.5项不适用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 * 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略)
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 (略) 评审。( (略) 资格预审的)
3.2 第 * 个信封开标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略) 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 * 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略) 人给定的工程数量 (略) 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
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 * 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
计算。
3.4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4.3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查询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略) 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5.2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6.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6. (略) 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4 项 (略) 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