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采购项目编号:CZFC-2026-SY00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壮 03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颐和大厦2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凤 0317-#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对采购人持有的3个中药制剂品种提供委托生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制、质量检验、仓储及配送),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二次招标公告#_#pdf#_#863b0f5e-f6c4-3881-016f-97aab#b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1-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1-12
时刻说明:08:3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26 09:30
开标时间:2026-11-26 0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 ”(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线参与开标)。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采购监督部门:××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26 09:3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FC-2026-SY004
项目名称: ××内制剂委托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00元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持有的3个中药制剂品种提供委托生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制、质量检验、仓储及配送),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二次招标公告#_#pdf#_#863b0f5e-f6c4-3881-016f-97aab#b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生产 / 配制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所委托的剂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6日至 2026年11月12日, 0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 ”(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线参与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26日09点30分
地点: 河北省×“× ”(网上开标,投标人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 ”、技术标“暗标 ”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采购监督部门:××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68号
联系方式: 郭壮 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沧州×
地 址: ××颐和大厦2302室
联系方式: 杨凤 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凤
电 话: 0317-#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