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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通信建 (略) 某光缆线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2023-ZB-002),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中国通信建 (略) 某光缆线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通过集中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5名施工劳务单位为中国通信建 (略) 某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提供劳务服务。
1.2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估算7960.00万元(含税)
1.3 集中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1.4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5个,后期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结合各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采用订单的方式自主分配施工劳务任务。
注:①如有效的投标人或中标人数量不足5名,招标人有权适当降低中标人数量,但至少为3名。
②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各中标人的份额执行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评估相关风险;
③招标人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及各中标人履约情况,随时对相关份额进行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的,招标人有权随时无责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全部由违约的中标人承担。
1.5 本项目按技工、普工及特种作业,以人/天为单位,分别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1)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换证后专业作业资质;
(2)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服务能力等级认证(通信企业协会核发);
(3)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换证后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注:换证后资质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资质证书。
2.1.4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资质(业务种类须包含:总体集成)。
2.1.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接到招标人发采购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为订单内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20万元)。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不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8)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获取地点: (略) 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东配楼,文件发售电子光盘,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光盘需同时返还至招标代理机构。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涉密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保密承诺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保密承诺书);
以上文件需同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1-6顺序整理成册。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丽 联系方式:0312-*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东配楼。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通信建 (略)
地 址: (略) 竞秀区东风中路155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夏丽 刘强 张庆玉 贾龙
电 话:03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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