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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水毁恢复重建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23]3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 (略) 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3]195号批准,项目 (略) 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綦村镇、桥东街道、柴关乡等乡镇片区。 建设规模:涉及恢复水毁道路1条,重建桥梁4座,其中大桥1244m/2座(固坡桥长487m、辛寨桥长757m),中桥153.5m/2座(石门沟桥长85m、柴关南桥长68.5m)。 计划工期:12个月(建设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建设期12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交通招投标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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