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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区石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区)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石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区)二期设计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招核2023-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港城中试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港城中试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线4108米,管材为高密度聚*烯双壁波纹管(HDPE);管径为DN400-DN800;新建标准化厂房19439.29㎡,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资金来源:企业资金;标段划分:无;设计周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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