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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磁河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灵审批投资[2023]1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磁河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灵寿县;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灵寿县磁河综合整治工程范围为团泊口村至灵寿县正定界,全长51.84千米。其中,水库以上13.04km,水库以下38.8km。上游段起点位于团泊口村,终点为横山岭水库上游南沟大桥;下游段起点位于横山岭水库坝脚附近,终点为灵寿县正定界。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清淤疏浚,治理长度48.14千米(下范沟至西阜高速段河道治理3.7km不在设计范围内);(2)对河道凹岸近村段和邻近磁河大道一侧河段迎水坡边坡采用格宾网石笼进行防护,防护长度20.99千米,其他河段采用植草护坡防护;(3)磁河滨河缓冲带共布置修复节点8个,并在磁河大道临水侧设计全线贯通的3m宽巡河路;(4)沿河布设溢流堰7座。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74653.93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本工程计划工期:22个月。
2.2招标范围:灵寿县磁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弃砂处置计量及相关服务,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全 (略) 场监管平台 http://**中查询截图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由本单位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奥 (略)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略) (略) 长安区跃进路163号卓达明郡1号楼1单元60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薛主任 | 联系人: | 杜翠亚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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