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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 (略) 农业农村局以石农(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灵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项目(二标段) 2.2工程概况:建设厂房及购置生物质颗粒机等设备设施20台(套),实现年产能由5000吨提升至10000吨以上,农业三剩物能源化利用量0.8万吨以上。 2.3项目交货地点: (略) (略) 灵寿县狗台乡栗阜安村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生物质燃料基地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购置生物质颗粒机等设备设施(详见文件) 2.5交货期:4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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