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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16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G*1-1 2.2项目名称:迁安市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二次) 2.3建设地点: (略) (略) 2.4建设规模:拆除原有花岗岩地面,新做塑胶地坪;新做雕塑、标牌、造型及配套工程 2.5最高限价:*.6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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