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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略) 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石家庄地铁·万科蓝湾项目阻尼器 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一百万元以上。
2.2 (略) 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 (略) 分材料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现场的样品提供封样。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生 (略) 、 (略) 等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对于涉嫌围标的供应商
注意事项: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 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 (略) 罚。
四、定标原则
4.1仅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2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5.3档次、品牌要求:国标。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 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根据工程需要按项目计划时间进场。
6.5交货地点:石家庄石家庄地铁·万科蓝湾项目施工现场,中标单位负责运输及卸车。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现款(信用证)、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六个月商业承兑汇票。
1)结算时间:每月20日前分供方将上月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收到的货物与承包人办理结算。
2)支付比例:根据业主方付款情况付款;当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70%。
3)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备案完毕,并结算完成后, *** 方向 *** 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
7.2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7.3报名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完成后必须按时足额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截止日:2023年6月6日
十、联系人:马梁柱 ***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 (略) 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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