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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空调运行日常维护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HBSL-*-021 |
项目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
采购人名称:承德 (略) |
采购人地址:承德 (略)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显林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盛林工程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双桥区武烈路翠兴大厦8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洪宇*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1年 |
磋商有效期:60天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承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开始, **日17时30分截止 |
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略) 双桥区武烈路翠兴大厦805室获取磋商文件。文件为0元,售后不退。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3、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收取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
磋商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 30分, (略) 双桥区武烈路翠兴大厦805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磋商截止时间:**日9:30(北京时间) |
磋商地点: (略) 双桥区武烈路翠兴大厦805室 河北盛林工程 (略)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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