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廊泊线K10+700-K16+ (略)
1.招标条件
省道廊泊线K10+700-K16+200段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 (略) (略) 以廊交计【2017】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略) 条件, (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省道廊泊线K10+700-K16+200段,长5.5公里,一级公路,位于 (略) 区境内,路基宽25.5米,路面宽2×11.45米。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为839万元。
2.2维修标准及规模:维持原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及设计速度不变。对路 (略) (略) 挖补,挖补面积为12.549千平方米,挖补结构为10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cm水泥稳定碎石,然后统一铺筑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维修更换损坏的路肩石和路缘石。
2.3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路面基层、面层及附属设施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略)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上午8:30时至 * 日下午17:00时,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网址:http:/ *** )下载招标文件。
4. (略) 办公厅、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 (略)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 (略) 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 (略) 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 *** )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首页“信息动态”中“ (略) 市公 (略) (略) 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投标 (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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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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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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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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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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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略) 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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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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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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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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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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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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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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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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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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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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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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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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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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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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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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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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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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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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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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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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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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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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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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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略) 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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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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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近3年( * 日至今,下同)中不曾在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过去3年( * 日至今)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 (略) (略) 门、 (略) (略) 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3.提供投标单位注 (略) 在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至少为近10年的,内容包含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且在 (略) 贿犯罪记录。注册时间不足10年 (略) 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限以企业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
4.投标单位必须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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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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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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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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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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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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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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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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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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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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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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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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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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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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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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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 (略) 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5名(含5名)时, (略) 不再 (略) 技术评分,直接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如果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多的排名靠前)。第二信封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以投标人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者优先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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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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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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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 (略) 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3)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 (略) 文件规定;
c. (略) 文件的规定;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 (略) 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5)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略) 文件规定的金额;
b. 投标担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c. (略) 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略) 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略) 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8) (略) 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10)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 (略) 文件规定: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6)提供了由投标单位注 (略) 在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至少为近10年的,内容包含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且在 (略) 贿犯罪记录。注册时间不足10年 (略) 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限以企业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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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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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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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 (略) 文件规定;
c. (略) 文件规定一致, (略) 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 (略) 修改。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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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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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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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从业资质证书;
(2) (略) 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条件)”规定。
(5) (略) 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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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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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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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100分,其中: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项目管理机构:16分
类似施工经验:20分
财务能力: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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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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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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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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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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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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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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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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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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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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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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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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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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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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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6.1-10.0分,一般得3.1-6.0分,欠合理得0.1-3.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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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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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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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10.1-15.0分,一般得5.1-10.0分,欠合理得0.1-5.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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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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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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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6.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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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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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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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6.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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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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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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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6.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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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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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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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6.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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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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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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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6.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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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及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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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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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得4.1-5.0分,一般得2.1-4.0分,欠合理得0.1-2.0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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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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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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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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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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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得5分;近5年( *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中修或大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增加1分,最多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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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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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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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得5分;近5年( *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中修或大修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增加1分,最多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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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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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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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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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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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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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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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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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中修或大修工程施工得12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无施工业绩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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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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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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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2016年度审 (略) 信贷证明,财务能力优得3.3-4.0分,良得2.5-3.3分,差得0.1-2.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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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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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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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 (略) 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前5家投标人。
(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5家单位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 (略) 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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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略) 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 (略) 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5名(含5名)时, (略) 不再 (略) 技术评分,直接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如果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多的排名靠前)。第二信封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以投标人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者优先在前。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略) 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略) 人给定的工程数量 (略) 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和下限,投标人的投标 (略) 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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